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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同意温兴宇等30名同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与聘任的通知

文章来源: 作者: 发布日期:2019-03-04 点击数: 次

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

关于同意温兴宇等30名同志讲师职务

任职资格与聘任的通知

 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及《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(修订)》(川建院〔2018〕100号)文件精神,经2018年12月22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,报学院院长办公会、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同意温兴宇等30名同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,名单如下:

温兴宇 解继超 周 英 刘 杨 李 珂 豆麟龙

魏 晨 丁雅萍 何 雨 廖小琴 曾 岚 李璐瑶

王 蕾 孙晓秋 刘 勇 卫正秀 邓 利 罗 奎

张振翮 李文韬 刘毅缓 胡加燕 韩 琳 陈 绰

赵 华 吴舜宇 王 瑛 昌春艳 黄任远

张 敏(2015091702)

根据工作需要,聘任温兴宇等30位同志为讲师(专业技术岗十级岗位),从2019年1月1日起聘。

特此通知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9年3月4日